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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嫖娼,难道我有错? [打印本页]

作者: 猛张飞    时间: 2007-5-18 10:36
标题: 我嫖娼,难道我有错?
本人在发表以下个人看法前先来个简单的自我介绍。
本人:男。现年30岁。无业独身单住。

首先,我在这里毫不汗颜恬不知耻的告诉大家一件属于我自己的个人秘密:今天我又一次因为嫖娼被公安机关抓到了。

当把他们我送到我所在居住地的管段片警那时,片警一看到我就对我说:“是不是又因为嫖娼被弄过来了啊”?然后他又大摇其头的对押送我过来的同行说:“算了吧,我们也拿他没办法,他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把他放了吧”。押送我过来的他同行惊问:“啊?把他放了?你没搞错啊?嫖娼,就算不拘留也要罚他款啊”

片警又对他的同行说:“他这个人啊,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啦,别的坏事他也不做,唯一的问题就是偶尔的去嫖娼。他这个人一没个工作单位,二没经济来源,三没亲戚朋友。拘留?他巴不得有个地方可以吃几天顿安稳饭。依照《治安处罚条例》给他来个15天的拘留,期满后,连他在拘留期间的伙食费都不知道要去找谁要。罚款?你们可以到他自己住的地方去看看,要是能看到值钱的东西那算是你们的眼睛好!抓他浪费警力资源,拘留他浪费国家金钱,打又不能打,骂他也没用,你们说,我们拿他还有什么办法?”……

那2个押送我过来的人一听说我是这样的情况,也大摇其头,气乎乎的朝我屁股上踢了一脚就让我滚蛋了。

难道大家认为我喜欢嫖娼吗?不!我其实是最看不起嫖娼的人了,虽然我个人是嫖娼者。
我看不起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嫖娼的人!尤其鄙视那些有老婆有女人有女朋友而去嫖娼的人!嫖娼有什么意思啊?又怕传染上性病,又怕被公安机关抓到,更怕不小心被家人或者是单位上的人知道……在嫖的时候因为想到这些问题而提心吊胆的匆匆了事,时间长了,搞不好就把自己的性功能弄坏了。

就是嫖娼对我来说,也完全不是一种享受,我嫖娼仅仅只是一种迫不得已的但是又是自己非要去找的一个纯动物性的需要。

也许各位看到这里会说,既然你不喜欢嫖娼,那你还去嫖什么娼啊?

但是各位看官有没有仔细的替我想想,我也是个正值盛年的正常男人啊,我也有性需要啊!你们是晚上有老婆有女人有情人搂着抱着做着干完后泡杯茶点根烟看着贴在这里坐着说话不嫌腰疼吧?我可是光棍一个啊,一没钱二没房三没车,有哪个女人愿意跟我这样的人啊?没有女人,我的生理需要怎么解决啊?

要知道,除了吃之后,性就是人的第二大需要啊。连孔老夫子都说过:食色性也(我没上过多少学,我对这句话的理解就是,他老人家说的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吃和性需要是人的本性)。不是还有副黄色对联是这样说的吗:“上联:为*生,为*死!为*奔波一辈子!下联:吃*亏,上*当!一生死在*身上!横批:没*不行!” (原谅我把中间最关键的字用*代替,我怕打出来有辱斯文或者是有污不小心看到这篇贴子的女同胞的美目)大家看看,虽然因为*吃了这么多的苦,受了这么多的罪,但是到最后还是没*不行啊!由此可见,性是多么的关键啊!

也许有的人又会说:“既然你不喜欢嫖娼,你难道不会用手淫来解决自己的生理需要啊?”。我的天!虽然曾经有高人旁征博引下笔万言洋洋洒洒的写过一篇关于手淫比做爱更可以达到高潮的牛贴,但是,据我自己没事时偷偷看到有关这方面的普及知识上说,经常手淫会造成阳萎早泻这样恶果啊。我还没结婚,还没有孩子呢。我可不想因为这而导致以后的……我还是依正常渠道来解决我的生理需要吧。

嫖娼,难道我有错吗?我之所以在不得已和无奈中选择嫖娼,是因为我一不想去引诱已婚的良家妇女犯错误,不想当第三者去破坏别人的幸福家庭。二是不想以谈恋爱的名誉去欺骗纯真的未婚女青年感情,不想在以后的始乱终弃给她们的心灵造成巨大的伤害。三是为了个人自身的身体健康和心理生理健康问题着想。四是坚决不去违背妇女的意愿去干强奸这种伤害她人身心健康触犯国家刑法的事情。

我选择嫖娼,是因为我不想因为我个人的性需要而给社会带来更大治安隐患。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这样一个社会现象:在80年代的严打时,有很多都是因为强奸罪而被判刑的。但是,现在呢?强奸的人少了很多了吧?我不是什么犯罪学专家,我更没去用心统计过,但是据我推测,最起码在强奸犯罪这方面,比10年前下降了百分之七十以上。这是为什么呢?就是因为现在很多人非常明智的选择了嫖娼啊!

要是一个人的正常生理需要得不到解决,不知道他会因为性压抑性变态性扭曲而去做什么坏事呢。在过去,很多土匪或者是军队为什么会非常残忍的烧杀抢虐呢?就是因为他们的常生理需要得不到解决,为什么有很多军队有随军妓呢?就是因为他们考虑到这点啊。再说了,科学也证明了,一个人的正常生理需要得不到解决不仅会使人的性格和性情大变,还会影响到人的寿命呢。

嫖娼,虽然违反了《治安处罚条例》的相关条款,但是,我嫖娼,也是在给国家在给社会在给生活困难的人提供微薄的经济上的贡献啊。你以为我容易啊?我嫖娼所用的那点钱也是我平时卖苦力辛辛苦苦挣来的啊!我省吃俭用的挤出点钱在不影响他人感情和家庭生活的情况下去解决我个人的生理需要,难道这也有错?

再说,当妓也不容易啊,除了少数贪图享受好逸恶劳的女人是图裤子松一松抵它个几天工外,有很多都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做这行的啊,人家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啊。试问,又有多少女的是真的心甘情愿的乐此不彼的做这一行呢?

就是因为有了我们这些嫖娼的人员,她们的基本生活才有可能得到保证。这部分人的生活得到保证了,社会才可以安定团结,经济才可以持续发展。
也许没有了我们这些嫖娼人员的解囊,就会有很多失业下岗找不到工作的人因为生活所迫而走上去偷去骗这条犯罪的道路上去。
就是因为有了我们这些嫖娼人员,她们才可以一不偷二不抢,不害人民不反党,她们才可以有不占地不用房工作只靠一张床这样良好的工作环境啊。我们不知道解决了多少下岗人员的就业问题啊!
就是因为有了我们这些嫖娼人员,这些弱势人群才能在无噪音无污染只需偶尔喊一喊的轻松工作环境下去促进社会经济大发展啊。不是有句话是这样说的吗?娼盛了才会繁荣!

……

虽然嫖娼是可耻的,虽然嫖娼是违反《治安处罚条例》的,我确实是嫖娼!我也从来不去否认我嫖娼,但是,我在这里恳请大家说句公道话,我嫖娼,难道我有错?

作者: 周润发    时间: 2007-5-18 10:45
以前好象看过
作者: iwxiaot    时间: 2007-5-18 11:47
无语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7-5-18 12:31
阿飞英雄果然语出惊人啊
作者: her    时间: 2007-5-19 09:05
看得起妓女!怎么说也有个职业不是!~!·!·!~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7-5-19 09:24
标题: 回复 #5 her 的帖子
楼主说的是piaochang 不是 M Y
走神了不是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7-5-19 10:44
不是无语,是无耻!
那毒品,军火的生意是不是都行??
那卖官,贪污呢?
作者: 匿名    时间: 2007-5-19 10:44
不要满嘴跑火车!!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7-5-19 11:25
对于单身男来讲,PCH 是解决生理需求问题,不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相反从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安定。
而楼上所说的毒品,军火 卖官,贪污等问题关系到国计民生 公共安全等问题,当然是大问题,所以两者定性有天壤之别。幸亏没让你当法官,否则那得冤枉多少好人啊
作者: 又忘了密码了    时间: 2007-5-20 16:40
罚款?你们可以到他自己住的地方去看看,要是能看到值钱的东西那算是你们的眼睛好!
那pc的钱从何而来?
作者: hust-dragon    时间: 2007-5-21 08:12
妓女在荷兰也是有工会的
这对维持社会稳定是大有好处的
作者: redboy0909    时间: 2007-5-21 20:26
这个故事不好笑
作者: her    时间: 2007-5-22 12:58
谁有错,谁没错
看到的算什么啊?
温柔的背后都是阴谋
作者: 阿呆    时间: 2007-5-22 13:12
原帖由 her 于 2007-5-22 12:58 发表
温柔的背后都是阴谋


作者: FrozenCity    时间: 2007-5-22 13:18
不和谐中的和谐……以淫为本
作者: 孟瑶    时间: 2007-5-22 18:41
我也想去嫖娼,试试小姐是什么感觉,哈哈!她们的活一定很好!嘻嘻!有没有志同道合的啊?
作者: GogoM    时间: 2007-5-23 03:51
看得起妓女!怎么说也有个职业不是!~!·!·!~

本帖最近评分记录
redboy0909  2007-5-21 20:26  积分  +10  存在即合理,妓女也是个职业,妓女也是人

= =什么叫存在即合理诶。。。。妓女是职业,但至少目前不合理
作者: lbsh    时间: 2007-5-23 11:38
对作者的仰慕犹如…

我想嫖…理由同作者一样…哈哈
作者: lbsh    时间: 2007-5-23 11:38
对作者的仰慕犹如…


我想嫖…理由同作者一样…哈哈
作者: 周润发    时间: 2008-2-8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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