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开放注册)
搜索
查看: 2182|回复: 0

真相“被”只有一个?台州法院真牛 [转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7 22:3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相“被”只有一个?台州法院真牛
2009是什么年?牛年!
2009又是什么年?“被”年!
“被××”的,总是弱势的一方。他们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甚至连定义权也只能任由掌握权力的另一方拿去。于是,心智正常的被说成精神病,被强迫的被说成自愿……只有网友所加的一个“被”字,可以还给弱者一点点公道,道破他们在强权面前的委屈与无奈。

我们,一群普通市民,在去年和今年受到的同一件遭遇,就能充分体现某些群体勾搭成奸后的“牛”气和弱势群体遭受到的无奈“被”动。
我们和大家一样,安分守己,不求暴富,只愿小康。在有人不断通过权力寻租、专营私利的时候,我们还是和大家一样,一不“偷”,二不“抢”,选择遵纪守法,尽心经营自己那一亩三分田。
2008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将自己仅有的财富筹集到一起,和台州人王学荣、乔宏伟一起,参与了对一家企业的投资。我们这些钱,有些是女儿出嫁前准备的嫁妆,有些是将家里唯一住房抵押后得来的,有的则是老人存了一辈子的养老钱……
如果失去这笔钱,我们很多人的生活都将难以为继,尤其是其中一位老人,再三跟我们强调,要是这笔钱回不来了,那他也就活不下去了。因此经过反复考虑,受到重重承诺后,我们才抱着朴素的念头,一起将这笔钱投了出去,期待能让自己的生活得到改善。
没想到,越是担心的事情,就越容易发生。没过几个月,全球金融风暴开始影响国内,台州这类地区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我们那位债务人的资金链断裂,诸多项目停滞;加上银行也闻到了风声,银根突然缩进,大家心里暗自叫苦。为了挽回损失,我们决定将债务人告上了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希望能够尽可能在经济危机中保全不多的资产。
没过去几天,我们收到了台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面白字黑字写着“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在某时间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原告对被告自愿抵押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而其中的享有受偿权的,却只有王学荣和乔宏伟。
这事如晴天霹雳一般,让我们都惊呆了,我对于此案的一审毫不知情,更不知道有人已经代被告出庭应诉了。一开始很多人还不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再三联系确认,才明白这个噩梦是个残酷的现实——王学荣和乔宏伟将侵吞所有先前共同出借的资产,我们中的大部分即将失去家庭主要的经济资产,其中几位女士整日以泪洗面,那位老人甚至想去寻死,在我们再三劝说下才愿继续等待……

王学荣和乔宏伟是通过什么方式将优先受偿权捏到手里的呢,一方面,他们夸大了对被告的债权,将他们两人一些尚未支付给被告的款项和没有履行过的借款合同,统计入总债权,将我们这些债权人排挤在外。另外一方面,他们“想办法”台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某些显而易见的判断上蒙蔽住了眼睛:
经过事后了解,台州中级人民法院“收到了”一份《授权委托书》,以被告委托代理人身份出庭的居然是唐美儿。
这正是这起案子第一个荒谬的地方。
唐美儿是和我们一样的利益相关的人之一,被告怎么可能去找一个利益相关人作为自己的委托代理人呢?这不就等于放弃诉讼的权利,这种不合正常逻辑的事情不是扯淡吗!
之后,我们发现这起案子另一个地方,也可以完完全全称得上是荒谬。
台州中级法院在2008年8月26日就将案件诉讼材料寄给唐美儿,而唐美儿的提供的委托授权书是9月9日的落款,难道法院未卜先知,有先见之明可以预知被告的代理人是唐美儿?
此外,台州中级法院给唐美儿送达的《传票》上的开庭时间为2008年10月14日。而2008年9月22日,唐美儿和原告王学荣都在同一天向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及时提早安排开庭时间。实际上,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没有经过再次依法传唤下,在2008年9月9日就开庭、调解。
台州中院在以上过程中的种种表现,其“操盘”手法不得不让人称奇!!

我们还记得之前一段倒背如流的文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和法院都是我们心存敬意的对象,我们在社会生活中也一直想把主动错误发生率降到最低。但是,当我们小心翼翼躲避着的时候,一些人却肆无忌惮地撞了过来!
我们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这小部分的掌权者,因为我们坚信正必胜邪!在某些人愿意将人民赋予其的权力用来换取私利的时候,我们坚信终究会有真正的正义存在。果然在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省高院于2009年7月21日裁定,指令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中止执行原审错误的调解书。在得到这个消息后,我们大家都非常开心兴奋,这是一年多遭受重重地方法院不公正待遇后听到最好的消息,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真是真正属于人民的法院,是驱散开乌云的那最闪亮的阳光!
“指令再审,中止执行”,据说这是极为少有的情况,可见本案中台州中院之荒谬,颠倒黑白至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依法裁定,给我们一个明晰的信号:公正、公开、公平,终究还是有其可以得到伸张的地方!

但是,原以为本省高院介入,问题即将解决之时,台州中级人民法院出于种种原因,却完全没有依法采取查封争议财产,防止转移的有效措施,公然对抗省高院的裁定。虽然台州中院已经换了法官进行了再审的第二次开庭,但开庭中的种种表现,还是没有让我们感受到公正公平的氛围,对案件和结果我们没有信心。台州中级人民法院这样的悍然违规行为,又让案件得到解决的希望蒙上了阴影。我们不禁心存疑问,难道台州中院与省高院的认识距离,存在这么大的差异吗?难道台州中院将和部分人把厚黑学进行到底吗?
但愿每一级法院,都能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那样,真正代表人民利益;但愿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能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子民,带来一个合理的结果!让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市民,能够继续“活下去”!
也许在大家的关注下,事态可能会向好的方向发展,但是可以想象,如果权力继续不受监督、横行无忌,如果公器异化成打压弱者的利器,那么还将会冒出更多的“被”字词,来为这个时代命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开放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访问本页请
扫描左边二维码
         本网站声明
本网站所有内容为网友上传,若存在版权问题或是相关责任请联系站长!
站长联系QQ:7123767   myubbs.com
         站长微信:7123767
请扫描右边二维码
www.myubbs.com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苏州大学论坛 ( 琼ICP备10001196号-2 )

GMT+8, 2024-3-28 21:42 , Processed in 0.109749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高考信息网 X3.3

© 2001-2013 大学排名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